诺贝尔生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是杰出的化学家、工程师、发明家、企业家。 他一生共获得技术发明专利355项,其中以硝化甘油制作炸药的发明最为闻名,他不仅从事研究发明,而且进行工业实践,兴办实业,在欧美等五大洲20个国家开设了约100家公司和工厂,积累了巨额财富。在即将辞世之际,诺贝尔立下了遗嘱:“请将我的财产变做基金,每年用这个基金的利息作为奖金,奖励那些在前一年为人类做出卓越贡献的人。”
根据他的这个遗嘱,从1901年开始,具有国际性的诺贝尔创立了。并于1901年12月10日即诺贝尔逝世5周年时首次颁发。自此以后,除因战时中断外,每年的这一天分别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和挪威首都奥斯陆举行隆重的授奖仪式。
1968年,瑞典国家银行(世界上最古老的中央银行)于成立300周年之际,提供资金增设诺贝尔经济奖(全称为瑞典中央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伯恩德·诺贝尔经济科学奖金,亦称纪念诺贝尔经济学奖,并于1969年开始与其他5项奖同时颁发。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选原则:是授予在经济科学研究领域作出有重大价值贡献的人,并优先奖励那些早期作出重大贡献者。
诺贝尔遗嘱
诺贝尔在遗嘱中,把大约100万瑞典克朗赠与十多名亲友,余下部分(3100万瑞典克朗)用于设立诺贝尔奖,遗嘱中关于诺贝尔奖的内容如下:
我,签名人艾尔弗雷德·伯哈德·诺贝尔,经过郑重的考虑后特此宣布,下文是关于处理我死后所留下的财产的遗嘱:
在此我要求遗嘱执行人以如下方式处置我可以兑现的剩余财产:将上述财产兑换成现金,然后进行安全可靠的投资;以这份资金成立一个基金会,将基金所产生的利息每年奖给在前一年中为人类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将此利息划分为五等份,分配如下:
诺贝尔遗嘱全文
一份奖给在物理界有最重大的发现或发明的人;
一份奖给在化学上有最重大的发现或改进的人;
一份奖给在医学和生理学界有最重大的发现的人;
一份奖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
最后一份奖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
物理奖和化学奖由斯德哥尔摩瑞典科学院颁发;医学和生理学奖由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院颁发;文学奖由斯德哥尔摩文学院颁发;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举产生的5人委员会颁发。
对于获奖候选人的国籍不予任何考虑,也就是说,不管他或她是不是斯堪的纳维亚人,谁最符合条件谁就应该获得奖金,我在此声明,这样授予奖金是我的迫切愿望······
这是我唯一有效的遗嘱。在我死后,若发现以前任何有关财产处置的遗嘱,一概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