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氏家族有一条规定,就是不准随意取名,要严格按照皇帝赐给的行辈取名。孔府曾专门颁布过《孔氏行辈告示》:“立行辈所以分尊卑,定 表字所以别长幼。迩来我族人满数万丁,居连数百里。岂唯目不能偏识,而且耳不能遍闻。若无行辈则昭穆易紊,无表字则称谓不论。在前业经奉旨更定。今依所定 吉字开列于后,凡我族人俱当遵照后开行辈,取名训字。有不钦依世次随意妄呼者,不准入谱。”
在明代以前,孔氏后裔没有固定的行辈,那时人数尚少,各家取名很随意。从四十五代起,已注意订定行辈,但还不严格,同辈人多采用同一偏旁或同一字作行辈字。明代初年,太祖朱元璋先后赐给孔氏十字作为行辈字,从五十六代起排,此后孔氏族人不准随便取名。衍圣公府还专门颁布了《孔氏行辈告示》:“……今依所定吉字开列于后,凡我族人俱当遵照所开列行辈,取名训字。有不钦依世次随意妄呼者,不准入谱。”明崇祯年间,六十五代衍圣公孔胤植报请皇帝,又立十字十辈。清同治年间,七十五代衍圣公孔祥珂经皇帝核准,又立十字十辈。1919年,七十六代衍圣公孔令贻由中华民国内务部备案续立二十字二十辈。以上几次订定的行辈字计五十字五十辈,为五十六代到一百零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