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

民国时期最具实力的著名军阀排行榜

陈炯明(1878-1933),字竞存,广东汕尾市海丰人(广东省惠州府海丰县白町村,今属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联安镇白町村)。中华民国时期广东军政领袖,毕生坚持联省自治的政治主张,致力于联邦宪政、以和平协商的方式统一中国,与孙中山奉行的中央集权、不惜以武力征战谋求统一中国的政治纲领不合。下野后退居香港,协助海外最大的华侨社团组织"洪门致公堂"转型为"中国致公党",并首任该党总理。

陈炯明是北洋时期一位雄踞一方叱咤风云的人物,同时也是一位充满争议的人物。在人们印象里,他是背叛孙中山的反动派,罪证就是1922年“六一六炮轰总统府”事件,逼得孙中山化装逃往上海。然而,实际情况究竟是什么样的呢?孙陈二人为何决裂?

陈炯明与孙中山因护法运动而开始合作,这里的“法”是指孙中山1912年3月11日实施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当年的孙中山对陈炯明的品德一直很欣赏,他曾感慨说:“陈炯明不好女色,不要舒服,吃苦俭朴,我也不如。”孙中山还曾以“狼、大、快”三字喻陈炯明的革命作风,粤语“狼”字比喻勇猛进取。

最初被外界知晓的孙、陈二人分歧是一次选举。

1921年4月,两百多名议员召开非常国会,在孙中山坚持实行记名投票要求下,表决通过了《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大纲规定了大总统的产生和权限,却没有任期。一切政务、军务、内阁任免等均由大总统一人独断,孙中山被选举为非常大总统。此举遭到陈炯明的反对。

陈炯明认为,依总统选举法,总统应由两院联席选出,出席议员至少达到全部的三分之二即580人,才能举行总统选举,此时广州旧国会议员只有200多人,还不够原众议院人数的一半,而且实行记名投票,简直是在自毁法律!陈炯明质疑道:“这和之前北方毁法,又有什么本质不同?”在北方出现“伪政府”的情况下,在南方“建立”“伪政府”,用一个不符合法理的“伪政府”去反对另一个同样不符合法理的“伪政府”,这是非常行不通的,结局只有南北之间将再次陷入战争之中。

陈炯明反对孙中山任职,拒绝参加就职典礼。

自此,二人政见分歧开始明朗化。

但实际上,早在1909年陈炯明加入同盟会之时,二人政见及民主理念的不同就已为日后决裂埋下了隐患。

秀才出身、个性温和的陈炯明虽加入信奉革命、激进的同盟会,然而与众多革命党人不同的是,他的政治抱负是把革命当作一种手段,最终的目的仍然是“建设”,这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大部分同盟会员“革命至上”、“革命流血至死”的心态和主张完全是两条路。

孙中山是“武力统一派”中彻底的中央集权主义者,他的理想是以领袖权力为核心的大一统。当时孙中山的政治主张是“中央集权”,要以“北伐”这种暴力武力方式来颠覆北洋政府统一中国,成立中央政府。

陈炯明则主张“联省自治”,先在广东搞好民主宪政,仿照美国,建立与其相仿的联邦政制,以“南北妥协”的和平手段来谋求中国永久的统一。这与当时部分学者的观点是一致的。既然南北政府都无力统一全国,与其南北内战,不如各省先行自治,之后,再实行联省自治。如此,便可以不诉诸武力、民众免于生灵涂炭而最终实现全国和平统一。

陈炯明一直对联省自治非常推崇。1921年2月,他在《建设方略》一文中,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政治见解:“近世以来,国家与人民之关系愈密,则政事愈繁,非如古之循吏可以宽简为治,一切政事皆与人民有直接之利害,不可不使人民自为谋之。若事事受成于中央,与中央愈近,则与人民愈远,不但使人民永处于被动之地位,民治未由养成,中央即有为人民谋幸福之诚意,亦未由实现也”。

而孙中山认为,中国刚从清朝封建社会的皇权主义走出,需要的是区别于皇权主义的“一党专政”及以“军政”、“训政”的思想来统一中国。他要求所有党员要在“绝对服从党魁”的党章下签字,发誓效忠领袖,他甚至认为人民是“无知可怜”的幼儿,革命党则是保姆。

他说:“我们建立民国,主权在民,这四万万人民就是我们的皇帝,帝民之说,由此而来。这四万万皇帝,一来幼稚,二来不能亲政。我们革命党既以武力扫除残暴,拯救得皇帝于水火之中,保卫而训育之,则民国的根基巩固,帝民也永赖万世无疆之休。”

陈炯明认为所有党员要在“绝对服从党魁”的党章下签字效忠,本质上与封建社会的君臣关系没有不同,只是君主换成了党魁而已。

孙中山的民众保姆说,也遭到陈炯明的批评,他认为:“政府把国民当成‘无知可怜’的幼儿,那人民就永远会是长不大的‘无知可怜’的幼儿,永远不可能实现民主政治。”

两人对于“政治”这一词汇的理解也有较大分歧,用吴佩孚的话来说:“余信政治的要谛在于道德,而孙先生似认为政治是一种技术。”崇尚传统道德立身的陈炯明宁愿失去权位,也不愿意背弃自己对于民众的诺言。

1921年6月,坚持武力统一中国的孙中山任命陈炯明为援桂军总司令,叶举为前敌总指挥,开始第二次粤桂战争。陈炯明认为此刻中国民众甚苦,不能再轻易发动战争,且将士疲惫,军费不足,根本不可能完成北伐,仍然主张先定省宪,再议国宪,先确立民治的基础,再循序渐进地推进统一。

在遭到陈炯明的消极抵制后,两人摩擦不断升级,以致孙中山愤然表明:“我已立誓不与竞存共事。”竞存是陈炯明的字。

1922年3月21日,陈炯明的亲信、负责为北伐军在后方筹划的粤军参谋长邓铿从香港公干回省,在广九车站突然遇刺,两天后身亡。国民党官史一向说邓铿是被陈炯明暗杀的,然而,陈派及驻穗美、英两国领事馆都认为,刺杀邓铿,是孙派国民党人所为。邓铿之死,对孙陈间本来就脆弱不堪的关系,可以说是致命一击。

随后陈炯明因表示无法接受孙中山令其参加北伐,以及不能筹措到500万元军费,而被孙中山免去粤军总司令、广东省长、内务总长职务,仅保留陆军总长职。

1922年6月12日,孙中山举行记者招待会,不点名地指责陈炯明“反对北伐”,而陈炯明6月14日拘捕财政次长廖仲恺,矛盾基本公开化。

6月16日凌晨两点,孙中山得到秘密报告,陈炯明部队将攻击粤秀楼,情势危急。宋庆龄顾全大局,临危不惧,认为若同孙中山一同行动易被发现。坚持留下来掩护孙中山秘密撤离。孙中山不得已才答应先行,只身逃出。孙中山两次避过叛军耳目,终于到达黄埔永丰舰(即后来的中山舰)上。孙中山离开半小时后,炮声四起,陈炯明部队开始向粤秀楼发起进攻,有士兵还大喊:“打死孙文!打死孙文!”

“六·一六”兵变之后,孙中山离开广州到上海,此后,他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苏俄的帮助,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一直到孙中山逝世前,经常有人在中间调停,希望他和陈炯明二人能够和好。孙中山要求陈炯明写悔过书,而陈炯明坚决不写,终于没有再走到一起。

1925年孙中山在北京病逝。陈炯明亲拟了一副挽联:“唯英雄能生人杀人,功首罪魁,留得千秋青史在;与故交曾一战再战,私情公谊,全凭一寸赤心知。”

1933年9月,陈炯明去世之时,香港《工商日报》评价道:“国民党死了一个敌人,中国死了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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