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上午的G6078次列车,一名坐在靠窗座位的女子,和穿着列车员制服的男子在交涉。过程中,男子拿着车票告知女子,她的座位应该是靠过道,而非靠窗。女子则表示,“车票上写我名字啦,没写应该坐在过道呀。”
此后,男子一再让女子根据车窗上贴出的标示让出座位,她坚称自己买了车票,有权坐在座位上。
铁路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衡阳铁路公安处通报称:2018年9月19日,周芳芳(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9日,网上传出一段永州至深圳北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霸座”视频。视频中女乘客所购车票是靠过道座位却执意坐在靠窗位置的座位上,列车工作人员与其反复沟通请她坐回车票对应座位,但女乘客坚持拒绝并称自己没有坐错座位。
事件发生后,铁路公安部门随即介入调查,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
9月20日,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