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由蚌埠南开往广州南站的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停站办客时,一名带着孩子的女性旅客(罗海丽)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多次劝解,该女子仍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公安机关对此开展了调查取证,1月10日上午,罗某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出行要自觉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