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黑龙江省县级市,牡丹江市代管。1948年10月4日,松江省政府决定,将五林县与新海县合并为海林县。1992年7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林县,设立海林市(县级),由牡丹江市代管。海林素有"林海雪原"、"中国雪乡"、"中国虎乡"、"中国猴头菇之乡"之称,荣获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联合国人居署可持续城市计划试点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
海林市,黑龙江省县级市,牡丹江市代管。1948年10月4日,松江省政府决定,将五林县与新海县合并为海林县。1992年7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林县,设立海林市(县级),由牡丹江市代管。海林素有"林海雪原"、"中国雪乡"、"中国虎乡"、"中国猴头菇之乡"之称,荣获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联合国人居署可持续城市计划试点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