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国徽制定于1830年。由于布拉班公国曾经热诚支持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因此,比利时的国徽和国旗均保留了公国纹徽的黑、红、金三色的特征。国徽为斗篷式。国徽中心图案是一头站立在黑色盾徽上的雄狮的图样。这对狮子被称为“比利时狮”(拉丁文:Leo Belgicus),是比利时的国家象征。其后为交叉的君王节杖,它象征皇室的威严和权力。盾徽周围是装饰华丽的首任国王利奥波德的勋章裢带环绕;两侧各有一只举着国旗的狮子,另外,在国徽中,有一件象征君主国体的红色上衣。在这件红色上衣的顶端,有一顶皇冠。饰环之下悬挂着一枚利奥波德(比利时第一代君主)勋章,后面有标志皇室权位与正义的金色节杖; 上面饰有一顶华美的王冠。国徽顶端的9面旗帜分别代表比利时的9个省。(但其实有10个省)国徽基部的红色饰带用法语和弗拉芒语书写着民族格言:“团结就是力量”(法语:L'union fait la force,荷兰语:Eendracht maakt macht)。这个版本的国徽是在1837年5月17日开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