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沉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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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商丘市百姓赵作海,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后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村,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问责机制。经媒体报道,他成为代表冤案的“符号”而广受关注。

自从赵作海走出牢狱那天起,就一直成为媒体追逐的对象——凡是和赵作海相关的鸡零狗碎,都成了新闻。赵作海的确火了,不过,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火,其实只是“被火”而已。

半年来,赵作海和周围人合演了一部闹剧 。有人称,赵作海当“公民代理人”源于合伙人旨在经济收益的精心策划,曾经的千万富翁蔺文财,瞄上了赵作海的影响力,有意打造“赵作海”公益维权品牌。另外,赵作海选择做公民代理也许是源于长年冤屈发酵而成的正义感,也许不想种田而想通过另一个途径赚钱,就这样,赵作海开始了维权之旅。

不过,赵作海的维权之旅并不顺利,唯有一次得以在法庭上讲话,但并没有说出什么出彩的话。而且,赵作海做公民代理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赔了——65万的国家赔偿,半年间只剩下40万了。

现在 ,赵作海要当药酒代言人了,当然,不管他替什么产品打广告,只要合法就应受保护。但是,无论你怎么想象,都没法把药酒和赵作海联系起来,喝了药酒,会像他一样倒霉,还是像他一样幸运呢?赵作海,这个司法进步道路上的“惊堂木”,还能惊堂吗?

正如有网友所说,赵作海正在一步步走下虚妄的“神坛”,随着冤案昭雪 ,“被火”的赵作海必将淡出公众视野,让一个没文化、不懂法的老农民回到土地上过安稳的生活,这才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状态。笔者希望赵作海能找到自己的人生位置,无论发财与否,活出自己,而不再是“虚火”,更希望赵作海式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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