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检”其实只是企业的一个荣誉称号,指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愿提出免检申请,有效期一般为三年。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可见,免检并非家电产品进入市场的法定条件。
什么是国家免检产品?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要求,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3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全国对以下34类产品开展免检工作: (一)2000年度及2001年度已公布的14类产品: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水泥、微型计算机、微波炉、合成洗衣粉、吸油烟机、卫生巾、羊绒衫。 (二)2002年度新增加的20类产品:固定电话机、合成树脂乳液内)外)墙涂料、陶瓷墙地砖、建筑型材、羽绒服、电饭煲、电风扇、节能灯、DVD视盘机、复合木地板、婴幼儿配方奶粉、灭菌奶、葡萄酒、瓶装饮用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火腿肠。